暴動案開始引導陪審團 法官指可考慮黃台仰證供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5/14 16:02

最後更新: 2018/05/14 16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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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2016年大年初一因熟食小販問題觸發旺角暴亂案,本土民主前綫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共5人,被控暴動、煽惑暴動、非法集結等6罪,控辯雙方早前完成結案陳詞,法官今開始引導陪審團,法官今指,黃台仰於本案中經常出現,但陪審員毋須猜測為何黃沒有於本案中受審,但陪審團有權考慮有關黃的證供,以裁決首被告梁天琦與黃有否共同行事以煽動他人參與暴動。

法官又指,雖然梁天琦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,但他案發時為一名大學生,沒有案底,故陪審團不可因此假定梁有傾向犯罪或會說謊話。

法官又提醒陪審團謹記他們的誓言,不要感情用事,雖然案件涉及當時相關的社會背景或爭議,例如市民不滿食環職員對小販執法等,但陪審團只可根據庭上相關證據作出事實裁決。